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的委托,于2021年5月12日就高要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项目【项目编号:采购DJ2021029】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DJ2021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要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8.27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南江山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 娟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C栋1701-2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金额 (人民币元) | 高要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项目 | \ | 1项 | 379,650.00 | 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 379,650.00 |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1年5月12日 2.评审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负责人:黄鹤立 4.磋商小组成员:马诺、汪燕(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九、评审意见 综合得分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 技术 得分 | 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 得分 | 排名 | 1 | 湖南江山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49.00 | 21.33 | 10.00 | 80.33 | 第一 | 2 | 长沙润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33.33 | 8.67 | 9.96 | 51.96 | 第二 | 3 | 湖南绿满潇湘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19.67 | 3.33 | 9.99 | 32.99 | 第三 |
磋商小组推荐意见如下: 名次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成交金额 (人民币 元) | 普查时间及进度安排要求 | 第一 | 湖南江山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379,650.00 | 服务合同签订后马上进行外业调查,于2021年6月上旬前提交高要区2021年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报告、高要区2021年薇甘菊春季普查专项报告及高要区重点林业有害生物春季调查技术报告和调查汇总表,并做好标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完成200株枯死松清理任务。 秋季野外调查工作自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于2021年10月上旬前提交高要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报告、薇甘菊秋季普查报告及高要区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秋季调查技术报告和调查汇总表,并做好标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完成总任务1000株枯死松清理任务。 高要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结束后,中标人将普查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调查汇总表及林业有害生物影像资料等前报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 第二 | 长沙润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81,000.00 | 服务合同签订后马上进行外业调查,于2021年6月上旬前提交高要区2021年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报告、高要区2021年薇甘菊春季普查专项报告及高要区重点林业有害生物春季调查技术报告和调查汇总表,并做好标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完成200株枯死松清理任务。 秋季野外调查工作自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于2021年10月上旬前提交高要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报告、薇甘菊秋季普查报告及高要区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秋季调查技术报告和调查汇总表,并做好标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完成总任务1000株枯死松清理任务。 高要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结束后,中标人将普查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调查汇总表及林业有害生物影像资料等前报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局。 | 第三 | 湖南绿满潇湘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380,000.00 | 服务合同签订后马上进行外业调查,于2021年6月上旬前提交高要区2021年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报告、高要区2021年薇甘菊春季普查专项报告及高要区重点林业有害生物春季调查技术报告和调查汇总表,并做好标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完成200株枯死松清理任务。 秋季野外调查工作自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于2021年10月上旬前提交高要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报告、薇甘菊秋季普查报告及高要区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秋季调查技术报告和调查汇总表,并做好标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完成总任务1000株枯死松清理任务。 高要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结束后,中标人将普查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调查汇总表及林业有害生物影像资料等前报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67208-3001 采购人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2618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