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283-2021-00435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4,931,902.8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A11080199 | 其他医用材料 | 医用氧气 | 1批 | 详见 招标文件 | 4,931,902.80 | 4,931,902.80 |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简要技术要求:确定壹家中标人作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医用氧气的合格供货商。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24个月),或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肇庆市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24个月),或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 3.2投标人所投报气体的生产厂家须持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范围包括:医用氧;以及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药品再注册批件》; 3.3投标人为“医用氧分装”的充装单位须持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医用氧;以及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药品再注册批件》; 3.4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医用氧; 3.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采购报名登记回执)。 3.11投标人必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三、获取招文件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再重新注册,但注册信息有变更的,应对注册信息进行变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 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2号 联系方式: 0758-2290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联系方式: 0758-2867208-3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0758-2867208-3003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