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内容:广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资格商招标; 2、 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资格之日起三年; 3、 服务内容、范围: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总行营业部及广宁县辖内各镇农村信用社的公务用车维修及保养。 4、 公务用车维修及保养的种类:轿车 5、 投标人的公务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详见《公务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表》所列项目价格(表列项目不足的,需增加的维修项目在实际发生时按表列格式及时报招标人同意后按新增加项目结算),本项目所有公务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均不得超过《公务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表》所列项目价格。 6、 维修材料管理费收费比例(对公务用车实收管理费率)必须≤10%。 注:维修材料管理费是指投标单位在维修零配件进货价的基础上,向送修单位按一定比例收取的管理费。 7、 维修质量标准 1) 车辆的维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交通部门的规定和技术标准。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对维修单位的服务承诺,并在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协议”,如协议单位违反服务承诺而受到有效投诉,招标人将对其作出警告,并有权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在四年内不得再参与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 8、 中标人必须清楚: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维修及需保养车辆的数量、种类。 |